中国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章程 (1997年10月23日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中国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 第二章 任 务 第四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第三章 会 员 第五条 本会吸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全国性大行业系统的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以及从事中小学外语教学与研究的有关单位和面向中小学外语教学的出版社和报刊编辑部为团体会员。 第四章 组 织 第八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为:事业费收入、会费以及接受捐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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